文言文翻译的原则和方法
为加深理解课文内容,可要求学生课下翻译全文。文言文的翻译要遵循以下原则: 1. 通读全文,理解主旨,照顾前后,准确译句; 2. 直译为主,意译为辅; 3. 词不离句,句不离文。
就具体操作而言,可参照如下方法:
1. 保留:凡古今义相同的词和专用名词都可保留。
如 “ 陈康肃公善射 ” 中的 “ 陈康肃公 ” 在翻译时就可以保留下来。
2. 增补:文言文成分省略的地方翻译时要增补出来。
如:“ 富者曰:‘ 子何恃而往 ?' 曰:“ 吾一瓶一钵足矣。 ”第二个 “曰” 前省略了“贫者”一词,翻译时要补充上。
3. 省略:无实在意义的虚词,要省略不译。
如: “ 人之立志,顾不如蜀鄙之僧哉 ?” 第一个 “ 之 ” 字无实在意义,不译。
4. 替换:通假字换成被通假字,单音词换成双音词,古今异义词也要替换。
如:“ 满坐寂然,无敢哗者”中的 “坐”应译为“座”,“无”译为双音词“没有”,“ 哗 ”译为双音词“喧哗”。
5. 调整:不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的要进行语序的调整。
如:“贫者语于富者曰”,“ 于富者 ”属介宾短语,按现代汉语的习惯应放在谓语“语”前,“ 穷和尚对有钱的和尚说。”
6. 变通:直译难以准确表意时,可以意译。